鎮(zhèn)巴(川陜界)至廣安高速公路川王段B合同段B4、B5項目永安通江河特大橋勞務合作(第二次)施工招選公告
1.項目概況與招選范圍
1.1建設地點及勞務段落劃分:在四川 省巴中 市通江 縣 永安、泥溪鎮(zhèn) 境內,里程起于K60 134,止于K79 586.44,全線劃分為1 個永安通江河特大橋 工程招選勞務段。
1.2招選范圍:勞務段內施工圖設計所含范圍內的(見1.3)全部施工內容。
1.3合同段落劃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劃分為1個合同段,工程項目見下表。
序號 | 分段名稱 | 樁號 | 工程概況 | 計劃工期(月) | 備注 |
1 | 永安通江河特大橋 | K70 216.5-K70 803 | 項目采用雙向四車道高速公路標準建設,全長19.457km,由主線、泥溪服務區(qū)、泥溪互通及王坪互通四部分組成。 工作范圍:永安通江河特大橋橋梁施工作業(yè)(除樁基、橋面及附屬,引橋上部結構)。 主要工程數量:鋼材安裝8186t,系梁15道,承臺11個,蓋梁472.21m3/5道,空心薄壁墩9349.6m3/4根/,實心墩1833m3/7根,鋼絞線1434t,連續(xù)鋼構22069m3。 | 36 |
1.4勞務分包內容:1.3內所列工程項目(包含但不限于清單上所列細目)。
2. 投選人資格
2.1投選人資格條件
(1)資格條件:本次招選要求投選人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有效營業(yè)執(zhí)照、安全生產許可證,注冊資本金滿足相關規(guī)定。
(2)資質條件:本次招選要求投選人須具有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施工勞務不分等級及以上 資質。
(3)業(yè)績要求:本次招選要求投選人近5年已完成不少于2個橋梁施工項目業(yè)績(或完成類似工程項目累計分包合同額1000萬元人民幣以上),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4)財務要求:分包合同金額不得大于分包商注冊資本金的5倍;企業(yè)資產負債率不得高于0.8;近2 年企業(yè)的凈利潤大于零。
(5)人員要求:投選人需在規(guī)定期限內2024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8日將現場主要管理人員相關紙質版資料提交給招選人,電子版資料發(fā)送至招選人電子信箱或經招選人確定的其他方式處。招選人將在開選時對協(xié)作方現場主要管理人員進行面試以鎖定人員,投選文件不得對已鎖定人員進行隨意變更。面試成績不合格的,招選人有權拒絕其投選。
(6)信譽要求:
①投選人(單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擬委任的項目經理在近三年內有行賄犯罪行為的,不接收其投選。投選人須按照招選文件規(guī)定格式將近三年無行賄犯罪記錄承諾函附于投選文件中,若存在隱瞞的一經查實將取消中選候選人及中選人資格。
②投選人必須在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或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進行了備案或已進入《合格外包方》庫,且投選人沒有被四川路橋建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單”或上年未被公司評定信譽等級為“C”級。
③在國家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www.gsxt.gov.cn)中被列為嚴重違反失信企業(yè)名單的投選人,不接受其投選。
④在“信用中國”網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的投選人,不接受其投選(事業(yè)單位除外)。
⑤企業(yè)沒有收到責令停產、停業(yè)的行政處罰或正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tài)。
⑥企業(yè)沒有處于取消投選資格的行政處罰的有效期內。
⑦企業(yè)沒有處于不良行為處罰的有效期內(包括公司內部的工程分包項目的投選人投選行為或履約處罰)。
2.2 本次招選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選。
2.3 每個投選人只允許中1 個標。
2.4與招選人存在利害關系可能影響招選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組織或個人,不得參與投選。單位負責人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參加同一標段投選,否則,相關投選均無效。
3. 招選文件的獲取
3.1請申請人法定代表人(或經過授權的委托人)憑資質證書(副本)、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購買人身份證的原件及加蓋公章的彩色復印件于2023年03月20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日上午9時至12時,下午13時至17時, 在四川省德陽市旌陽區(qū)天山南路三段99號3樓(川交路橋工程處)購買招選文件。
3.2招選文件(含圖紙)每套售價不超過1000元,售后不退。
3.3購買招選文件時,請投選人自行攜帶U盤(容量不小于8G),拷貝電子版圖紙和所投分段的固化工程量清單及投選文件格式。
4. 投選文件的遞交
4.1投選文件的遞交截止時間(投選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04月02日下午2時10分,地點: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北海路1號3樓(川交路橋三樓會議室)。
4.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選文件,招選人將不予受理。
4.3投選人在查閱招選文件和現場考察后,對可能提出的涉及投選和合同的任何問題,均應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2024年03月29日)以書面的形式提交給招選人,同時將所提問題的電子文件發(fā)送至招選人的電子信箱內,以便招選人及時予以答復。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5. 發(fā)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選公告在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網站上發(fā)布。
6. 聯(lián)系方式
招 選 人: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四川省德陽市廣漢市北海路1號
郵 編:618300
聯(lián) 系 人:廖女生、黃女士
電 話:0838-5245248
賬戶名稱:四川川交路橋有限責任公司橋梁分公司
開戶銀行:長城華西銀行廣漢萬達支行
開戶帳號:2010300002721619
2024年0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