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光霧山美兮酒店
前期顧問咨詢、品牌使用及經營管理服務(第二次)
成交結果公告
項目名稱:四川光霧山美兮酒店前期顧問咨詢、品牌使用及經營管理服務(第二次)
采購項目編號:MXJD-JYGL-01
采購人:四川光霧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四川新永一集團有限公司
磋商時間:2021 年 11 月 18 日10時00分
成交供應商:四川錦江旅游飯店管理有限公司
成交金額:
(1)前期顧問咨詢費:含稅98萬元,稅率6%,稅金5.55萬元,不含稅92.45萬元。(費用主要用于酒店管理公司派出專業(yè)籌建團隊,協(xié)助和指導項目籌建及開業(yè)前籌備服務,此費用還包含了籌建團隊差旅、人員工資福利等一切支出,在南江工作期間的生活、住宿費由貴公司承擔)
(2)委托經營管理費用:
1)基本管理費:營業(yè)總收入的2.5%(含稅),稅率6%,不含稅2.36%。
2)獎勵管理費獎懲:獎勵(實行差額累計):年度毛利潤較當年毛利潤指標增加0--10%(含),按增加毛利潤區(qū)間額的含稅10%,稅率6%,不含稅9.43%獎勵,毛利潤較當年毛利潤指標增加10%(不含)--30%(含),按增加毛利潤區(qū)間額的含稅15%,稅率6%,不含稅14.15%獎勵,毛利潤較當年毛利潤指標增加30%(不含)以上,按增加毛利潤區(qū)間額的含稅20%,稅率6 %,不含稅18.87%獎勵。
懲罰:年度毛利潤<當年毛利潤指標時,每降低1%扣減基本管理費5%(含稅),扣完為止。
3)出租業(yè)態(tài)的招租(不含業(yè)主使用二層辦公樓等物業(yè)):出租價格根據(jù)市場地由甲乙雙方確定。第一年出租率不低于30%,第二年出租率不低于60%,第三年至第十五年出租率不低于80%。按每一年租金總費用一次性收取傭金10%。第一年出租率未達到30%扣減傭金含稅2萬元 ,稅率6%,不含稅1.89萬元,第二年出租率未達到60%扣減傭金含稅4萬元 ,稅率6%,不含稅3.77萬元,第三年至第十五年出租率未達到80%扣減傭金含稅6萬元,稅率6%,不含稅5.66萬元。
4)品牌會員系統(tǒng)訂房收入手續(xù)費:會員消費收入的含稅8%,稅率6%,不含稅7.55%。
5)營運及管理軟件系統(tǒng)使用費:含稅3萬元/年,稅率6%,不含稅2.83萬元/年。
6)管理團隊費(1名總經理+3名總監(jiān)):含稅120萬元/年,稅率6%,不含稅113.20萬元/年。
(3)品牌加盟費和品牌使用費:含稅79萬元,稅率6%,不含稅74.53萬元,使用期限15年。
采購人:四川光霧山美兮酒店有限公司(蓋單位公章)
2021 年 11 月 23 日